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

1201林口小聚




一日不見,如隔三秋,很痛苦!

見個不停,三秋如一日,是不是也很瘋狂?

繼上次馬府同學會後,因大娘實在太受歡迎,部份同學遂決定於2008年12月1日再小聚一次.因事起突然,已無法廣發英雄帖,只好臨時約了幾位酒膽較佳者,開個迷你同學會.

因班代陳仔已至少三次缺席同學會,便由他老人家做東,成首爾,溫蒂彭,還君伉儷,馬華視,貓后,小弟我,主客大娘,便分乘數車,前往陳仔林口地盤"食為先"餐廳,讓陳班代請了一頓.所謂食不厭精,膾不厭細,此宴美酒佳餚,賓主盡歡!本人吃得太高興,只記得每道菜皆美味,細節已無法詳述!做同學會專用司機就有這點好處,吃吃喝喝的事少不了我.可以這麼說,自從本部落格開設以來,在下與老同學們吃的飯,已遠遠超過廿五年前跟當時同班同學用過的餐.這就是人生有趣之處啊!

酒過三巡,菜過五味後,轉眼就到了晚上九點半.餐廳要休息了.陳仔提議續攤,轉到附近的卡拉O.K.店再聊聊.於是一行人就續到晚上十一點才回台北.

該卡拉O.K.店仍維持二十年前風格,燈光昏暗,音響震耳,別桌唱完,一定要記得拍手鼓勵.

只見店內連本班同學在內共有三桌客人.另外兩桌客人不停地過來與陳仔致意,可見其人在台北縣風光到何種程度!但畢竟因小店不在首善之都,當地員警因為很久沒有見過都市中人,更不曾親眼見過新聞系畢業生,所以一聽說台北市來了這麼多貴客,好幾位員警就連袂趕來小店,名曰臨檢,其實是來見見世面.(當時還君夫婦與溫蒂彭已先行離店返家,員警不及請安,極為失望!)

夜深了,陳仔終於提議解散,大家想想,飯也吃了,酒也喝了,成首爾,大娘,馬華視,還君,以及小弟我也都為地方人士獻唱過了,是該回家睡覺了.

所謂休息是為了參加更多同學會,真是至理明言!

解散前我用手機拍照,因現場太暗,手機補光燈必須亮很久才能拍照,所以照片內容有些模糊,總是聊勝於無,大家見諒,將就著看看吧!

我這個人最信守承諾,每次同學會結束,不管回到家已經多晚,一定寫完報導,貼上照片才上床睡覺.這是在新聞系養成的記者責任感.

對本部落格,我真是特約記者責任重,立德立言又立功了啊!

天下沒有白參加的同學會,誰說不是呢!

4 則留言:

陳社長 提到...

老胡兄,你同學會的新構想不錯,應該發展下去

oming 提到...

又一頓愉快歡笑的聚會,將25年前很熟或不熟的同學們再次聚合一起相識相認。老胡精辟的報導,真是傳播界最經得起實務和理論檢驗的人。
我現在看似無業,卻能在接續不斷的同學會中,吃盡東南西北,怎生個不福氣呢?托福了,各位同學。
想起大娘提議的絲路或郵輪之旅,我可是舉雙手雙腳贊成的,就等東風了。

Wendy 提到...

沒讓警察請到安,沒什麼遺憾;沒聽到諸位的獻唱,才是可惜啊!
這篇寫得十分有趣,看來老胡越發寫上癮了!

老胡 提到...

當晚到達林口那家卡拉OK店時,隔壁桌一位小姐正在唱歌,我一聽就暗叫不妙!因為她實在很需要去上上歌唱補習班,而我對本班同學的歌喉是很有把握的!我耽心等一下本班同學一獻唱,現場氣氛一定會很尷尬!因為實力差距太遠,不對隔壁桌造成傷害也不可能!
所以我遲疑很久才決定獻唱一曲"用心良苦",就是希望不要太掃在場另外兩桌客人的雅興.各位說我這個人是不是很有愛心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