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除了上演被阿芳同學認領的連續劇外,今天又上演一齣新劇。話說在教會青少年家長會時,有一女士走來叫我的中文全名,我左看右看覺著好面熟啊! 但想不起來在那碰過? 原來是以前在台灣跑新聞時,不同報社但跑同樣路線的"戰友"袁宜,與我同年,我在民生報,她在中華日報。後來我到密大念書,她到德州奧斯汀念書,就此失去音訊。
25年過去了,如今在教會重逢是大喜事。連續劇越演越興奮,高潮迭起,欲罷不能,這位人生大導演可真太厲害啦!
今晚要與阿芳全家potluck。跟阿芳說,要他們男士們也彼此做朋友。男生不同於女生。女生比較會分享情緒,與人建立友誼,但許多男生越老越"自閉",其實不太健康的。所以說這個部落格給同學們一個很安全的環境,盡情舒發,的確有它存在的價值。請大家善用。
明天在再上去PO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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錯別字更正: 抒發,非舒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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